为进一步推进基金会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20年8月14日上午,经汕头市公安局领导同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郑康宏同志主持召开了第六届第八次理事会,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向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事项。
会议一致认为2018年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移交公安机关以来,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办会,不断打牢基金会的基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为切实推进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见义勇为工作,提升见义勇为服务水平,拓宽见义勇为事业发展途径。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要开展对外公开募捐活动,必须在获得募捐资格后才能实施。理事会一致同意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对外公开募捐资格,会后按照有关要求报请业务主管单位汕头市公安局审批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