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局召开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和换届大会。隆重表彰2021年以来我市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大会授予陈泽伟、陈佳伟等2名同志“汕头市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林岳琴、张世平、李振庆等3名同志“汕头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刘群新、李少猛等25名同志“汕头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监事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海出席了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大会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文城参加了会议,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丹主持了会议。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海在表彰会上强调:近年来,我市见义勇为英雄的不断涌现,是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成效的直接体现,在受表彰对象里,有少年学生,有七旬老者,有退伍军人,有普通群众,虽然身份不同、年龄各异,但在他人遇到危险时,他们一样选择了挺身而出、慷慨赴险,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精神篇章,树立起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他们是道德的践行者、精神的引领者,他们以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高规格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的就是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他们身上展现的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鲜明品格,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努力使见义勇为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原则、自发选择。
表彰结束后,继续召开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组成人员,郭英杰同志 当选第七届理事会法定代表人、理事长;郑立辉同志当选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林文耀同志当选第七届理事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何玉忠、方鹏飞、彭绍琴、林友、苏虹、许翠虹当选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陈少龙同志当选第七届理事会监事;
会议认为,第六届理事会以来,以郑康宏同志为班长的第六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第六届理事会全体人员,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在基金会理顺关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经费保障、宣传发动、走访慰问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率先在全省获得了四A等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免税资格等的认证;创办了基金会官方网站、公众号;出版了基金会会刊、报纸;编印了《汕头见义勇为英雄谱》;精心组织开展了见义勇为英雄爱心大走访活动;协调了相关单位规划汕头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建设。使基金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不少工作经验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广泛推广,受到了省民政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最后,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丹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机制,不断诠释见义勇为丰富内涵。“德不孤、必有邻”,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市各级见义勇为组织要进一步健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发挥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在全局中同谋划共推进,让见义勇为事业始终保持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表彰奖励机制,不断激发见义勇为正义内生动力。“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完善表彰奖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多样化的表彰奖励体系,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见义勇为事迹第一时间进行慰问奖励,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汇聚见义勇为强大合力。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要加强政策支持、优待帮扶和执法司法保障,着力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积极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见义勇为工作,继续通过“腾讯公益平台”组织开展网上公开募捐活动,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发动机制,不断营造见义勇为浓厚氛围。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树立鲜明舆论导向,精心打造舆论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高质量编撰好《汕头见义勇为会刊》,积极利用见义勇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激发全社会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崇尚正义、追求崇高、勇于担当的社会正气。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政法委(综治办)等单位的领导,局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县公安(分)局的领导,中心城区各派出所所长,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和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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