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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权利和义务
2019-10-16 1316次 来源: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

二、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四、根据需要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义务服务;

五、积极为基金会募款;

六、向基金会推荐符合基金会宗旨的表彰慰问对象;

七、行使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八、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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