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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职责
2019-10-16 1749次 来源: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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